今天是:
权益维护
权益维护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bc365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4-03-11

2011-2015年)

  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bc365“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促进依法治会,实现对职工和企业的“两维护、双服务”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根据州、县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紧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会的总体要求,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县,促进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努力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宪法的学习和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强化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提高运用和执行的能力和水平。

(三)掌握好涉及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融入地方“大调解”工作体系,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努力推进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精品;鼓励支持职工艺术团、职工文艺队等文化团体参与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发挥互联网、报刊杂志等传媒在职工法律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构筑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元化、广覆盖的法制宣传体系,努力形成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职工法律文化。

(六)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立足于提高工会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职工的能力;立足于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大力开展

“法律进乡村(社区)、进学校”活动,提高农民工和大学生对工会组织的认识;立足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立足于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

  (一)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会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保证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100%。基层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完善工会机关法制学习日、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查时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化。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得法律培训基本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三) 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和提高职工法律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活动载体,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自觉性。延伸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就开展到哪里。要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在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能得到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应的维权服务。推动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向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农民工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建立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完成。各基层工会的“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以及普法联络员名单,应于2012110日前报送县总工会法工部备案。

  (二)坚持创新理念。创新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形态和增长动力的重大变化以及社会领域产生的深刻变革,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好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发挥工会人民团体的作用,整合各类法制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夯实普法宣传阵地。以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坚持维权帮扶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的普法教育阵地;充分利用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自身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努力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五)确保普法经费。各级工会要把法制宣传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增加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积极性,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基层工会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加强与县总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联系,定期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实施步骤

  全县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 “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办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计划地培训一批普法宣传骨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根据工会法制建设进程、工作实践和取得的成果,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确保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考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上半年,在对“六五”普法情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县总工会将组织对全县各基层工会“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2015年下半年,对根据州、县的要求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州、县检查考核;向州总总工会和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推荐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1年9月12